门锁及防盗系统保养服务

本公司代理的产品均经检定,确保产品性能良好,零件及机件完整,并为客户提供2年产品保养。经本公司技术员上门安装之机械锁、电子锁及防盗系统,更可享有首年免人工及零件费之上门维修服务,而次年则须自携产品到本公司代为修理。所有产品于保养期内可享免费更换零件及免零件费服务。机械锁及电子锁之保养期由购买日起开始计算,而防盗系统之保养期则由安装日起开始计算。

视像对讲机及门襟系统保养服务

本公司代理之视像对讲机及门襟系统均可享有1年产品保养。如经本公司技术员上门安装,可享1年免人工及零件费之上门维修服务﹔若非由本公司技术员安装,则享有1年免零件费之自携维修服务。

一般细则及条款

  1. 此保养只适用于香港。
  2. 贵客需于使用保养服务时出示正式保养证及正式发票。
  3. 贵客需自行负责产品安装及运送费用。
  4. 如遗失保养证,恕不重发。
  5. 如贵客将本公司之家用产品用于商业用途,或将不适用于户外的产品安装到户外或半露天地点使用,产品保养将实时失效。
  6. 若保养期内产品停止生产或遭淘汰及/或再没有零件供应用于维修,PLC将为客户更换兼容的产品以覆行余下的保养期。
  7. 细则及条款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8. 本保养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为准。
  9. 如有任何争议,PLC保留最终之决定权。

特别细则及条款 (经PLC技术员安装之产品)﹕

  1. 贵客需出示有关产品之正式销售单及安装单据,方可享有保养服务。
  2. 如贵客将本公司之家用产品用于商业用途,或将不适用于户外的产品安装到户外或半露天地点使用,产品保养将实时失效。
  3. 若贵客需要更改维修或安装工程之日期及时间,请于三个工作天前知会本公司,否则恕不接受更改。
  4. 技术员会在当日先致电贵客或其委托人作实已预约之安装或维修。如技术员未能于约定时间前联络贵客或其委托人,该工程及维修将会被取消,同时若因上述事件而更改安装日期及时间,则需收取附加费港币一百元正。
  5. 若悬挂黑色暴雨警告或八号风球(或以上)讯号,当日之维修安装工程将被取消,本公司将会另行通知贵客重新预约及安排工程日期及时间,而本公司不会收取任何附加费用。贵客已付之安装及维修费用亦将不能退款。
  6. 本公司之安装及维修服务不适用于香港境外地区。如目的地处于交通工具较难到达的地方,则需收取附加费最少港币一百元正。(不包括离岛地区)
  7. 所有已收取之安装及维修服务费恕不能退款或转让至其他客户地点或产品。
  8. 本公司技术员在进行安装及维修服务时,于任何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导致贵客承担之任何损失、损坏、所有开支或物业的损坏及损伤都不在本服务的保障范围内。
  9. 本服务之责任偿付的最高金额以贵客购买时销售发票上所列的产品原价为上限,并且不会超过有关数目。(扣除安装费计)
  10. 维修及安装工程完成后,本公司技术员将要求贵客进行测试及签收作实。日后如发现产品有任何损坏,本公司恕不负责。
  11. 产品保养期间所有维修及零件,必须由本公司提供。如产品经由非本公司技术员之人仕进行过任何维修或改装,该产品之保养将实时失效,任何有关之责任,由贵客自行承担。
  12. 若本公司技术员在贵客进行首年维修保养服务时,发现产品曾经不当使用或不当保养,或产品由人为导致损坏,产品将不受2年免费保养的保障。如贵客在此情况下进行维修,则须缴付维修及零件费用。
  13. 上门保养服务只适用于维修失灵产品。一切日常使用及操作(如更换电池、加油、清洁、使用设定等)并不包括在本两年保养服务之内。
  14. 香港公司服务时间︰星期一至六,上午9︰30至下午6︰00正。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15. 本公司安装及保修产品服务,只适用于PLC授权之合约经销商所销售之产品。如非合约经销商销售之产品,产品保修将实时失效。
如欲查询有关以上保修条款及条件,请致电PLC客户服务部。